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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好,”爸爸屈服,蹲下身来示意她跳上来,“公主请上马。”
小朝露咯咯一笑,对于他的识相颇为得意,一边骑在他脖子上还一边喊着电视上学来的驭马口令,“驾~驾!吁—”
而他则遵照她的命令,时不时将她举起来,让她像高高在上的女王一样,俯视其他大人和小孩。
那个时候的她,分明是有恃无恐的。一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呢?
朝露记得她小时候喜欢画画,经常在爸爸读书工作的时候坐到他身边去,从他的笔筒找出2B铅笔抓过他那划了一条条横道的稿纸涂涂画画。2B铅笔的质地十分柔软,往往画没画多少,她的手上和脸上就全是碳墨的痕迹,跟流浪的小花猫有一拼。
她上小学的那一年,他送给她一套彩色的水笔,她高兴的跟什么似的,抓着不放,每天把自己当达芬奇或是米开朗基罗,画个不停。而她画的《我的爸爸》,还拿了全年级的奖,画中的他眉心紧皱、一脸严肃地坐在书册放得满满的书桌上低头阅读。
小孩子的爱憎分明,说不了谎,年幼的她不可能会花那么多心思去画一个她已经不爱的人。
到底是什么改变了他和她呢?为什么事情后来的走向会变得那么极端?
朝露沉浸在自己的思绪当中,蔡琳也没闲着,她从谢晓晨的书房找出来一摞书本放在她面前的茶几上。
“这是你小时候的课本和作业本,”她笑中带泪地解释道,“你爸爸他一直留着,动不动就会拿出来看两眼。现在他既然去了,我想还是应该还给你的好。”
是了,当年她离开的匆忙,除了日记和阳翰笙的信件,很多东西都没带走。朝露看到已经磨出角的书皮,心中一酸—以前每逢开学之前,他会陪她一起用过期的挂历纸包书皮,包的又好看又整洁,不像她的手艺,歪歪扭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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