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麦克塔维什虽然不明就里,却也没有着急走,不管董子时去干吗,反正不会害自己就是了。
就在此时的营房外,36名突击队战士已经荷枪实弹整装待发,战士们的服装是最新款的四色迷彩,头上的钢盔上套有网布,这样能有效减少反光,身上的背包不算大,但需要的物资一应俱全,最少可以支持这些战士进行一次中等强度规模的战斗,同时可以维持三天的补给。
战士们的武器也有更新,十发子弹装的毛瑟手枪是标配,步枪已经改用最新式的b-2式步枪,也就是曾经的m1加兰德步枪,有几名战士身背弩弓,这是为了偷袭准备的,更多的战士手里拎着刘易斯机枪,这是为了强攻准备的。
麦克塔维什的装备比较简单,除了一支手枪和一支步枪外,连个手榴弹都没带。
这也可以理解,以麦克塔维什的能耐,就算是达不到“飞花伤人”那个级别,随手找点东西弄死个把人还是没问题,就算是徒手搏杀,麦克塔维什也是少有的好手。
没过一会,董子时和陈揽胜一起过来。
“麦爵爷,辛苦辛苦。”陈揽胜殷勤周到。
麦克塔维什也有爵位,不过只是个“子爵”。
以麦克塔维什的功劳,就算是封不了“侯爵”,来个“伯爵”还是够资格的。
可惜麦克塔维什的功劳大多见不得光,这才让麦克塔维什的爵位停留子“子爵”这儿级别。
“陈司令,幸会幸会。”麦克塔维什也客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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