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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,东方梦是由李谦个人控股的,约翰·戴斯以管理入股,拥有8%的股份,而李谦又授权他全权管理这家公司,所以他要这么做,没人能反对。
就是这么傻的一桩生意,就是这么一桩很可能会眼睁睁地看着五百万美元赔掉的生意,约翰·戴斯这样一个好莱坞的老生意人,居然毫不犹豫地做了。
李谦得知之后不过一笑,但齐洁当时就说:“将来如果拿下了哥伦比亚,这个人绝对不能做总裁!”
李谦点头称是。
不过,有这么一个愿意拍自己马屁——尽管其实是拿自己的钱拍自己的马屁——还是挺不错的。
而且问题是,他很知道马屁该往哪里拍!
给《葫芦娃》的宣传升格,就是一次哪怕赔了,自己这个老板都会高兴的生意——以后谁再说欧美国家的人都不会拍马屁,李谦都绝对不会相信了。
十二月九日,纽约曼哈顿区。
一个上午的工夫,在齐洁、约翰·戴斯,和美国方面数位律师的陪同下,李谦签下了数份合约。
这几份合约,涉及的总金额高达三十多亿美元,一旦合约最终完成,光是支付给被委托方的佣金金额就将高达数千万美元。
其中的一大块,是明湖文化和李谦个人,委托一家名叫普华永道的公司完成两件事,第一,由普华永道负责代为注册成立一家离岸公司,作为收购案的发起者,第二件事,由普华永道代为核算美国哥伦比亚电影公司极其所有下属子公司、有形无形资产的总资产和净资产,并给出报价估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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