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池韦思也在一边道,脸上一片青肿,显然也挨了打。
“公子小心,这个人我认得,他叫阿不同,是胡人大将军阿不思的二次。他身边的都是同罗人的精兵。同罗人从生下来就会选一匹马驹陪伴,从小到大,人和马就像家人一样。他们对待马,就像对人一样,所以马很能人性。因此同罗马号称除了同罗人,谁也驾驭不了。而同罗骑兵更是号称天下精锐。这些人都不好对付!”
庄正平在一旁压低声音道,脸上透出凝重的神色。
池家以宣斧铁卫著称,而庄家则以骑兵著称,对于天下的精锐骑兵了如指掌。
但是就算是庄家引以自傲的精锐骑兵也无法和同罗人精骑相比。
同罗人的骑兵坐卧行止都有一套很严格的要求,对待战马,就算是庄家也没有办法和同罗人相比。
最简单的,每一匹同罗马都是和他们从小长到大的,感情相通。它们身上披满铠甲,从头到尾,再到脚趾,全部有鳞甲保护。
单单是这些铠甲,价值就不止数万的。
就算是庄家也不可能这么花费。
同罗人在内附大唐之前,就是给人做雇佣兵的。而所得的费用,就是用来给这些战马做战甲了。
同时,同罗人也能征惯战。新出生的同罗人,吃的第一口食物,就是含血的生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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